闽统函〔2007〕55号
省直有关单位:
为加快建立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制度,实现服务业全行业统计,强化服务业统计工作合力,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领导,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的意见》(闽政办[2007]114号)要求,我省将建立服务业统计联席会议制度,由省统计局牵头,省发改委、省经贸委、省交通厅、省林业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等部门参加,负责全省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协调。受省政府办公厅委托,我局作为牵头单位,将于近期建立服务业统计联席会议制度,请各有关单位(见附件1)于7月4日前将本单位参加服务业统计联席会议的成员和联络员的名单以及联系方式以表格形式(见附件2)传真至省统计局统计设计管理处。其中,联席会议成员为各单位统计分管领导;联络员为统计业务处室负责人。
联系人:林玮 联系电话:88019332 (传真:88019307)
附件:1.福建省服务业统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名单
2.福建省服务业统计联席会议成员和联络员名单
二○○七年六月二十五日
附件1:
福建省服务业统计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省编办、省政府新闻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省交通厅、省教育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信息产业厅、省科技厅、省民政厅、省卫生厅、省文化厅、省民宗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劳动保障厅、省新闻出版局、省广电局、省邮政管理局、省通信管理局、省旅游局、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证监局、福建保监局、南昌铁路局福州办事处、民航福建监管办、省海洋与渔业局、省气象局、省地震局、省质监局、省检验检疫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测绘局、省环保局、省人口计生委、省体育局、省工商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
附件2:
福建省服务业统计联席会议成员和联络员名单
单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