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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机构为法人单位的需提交下列7项纸介质材料:
1、领取并填写《涉外调查许可证申请表》。
2、通过当年年检的下列法人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之一: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③《社会团体法人登记书》;④《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登记证书》。
经核验后,证书原件退还申请机构。
3、具备与所从事涉外调查相适应的调查能力报告。报告应包括申请机构的调查领域及专长、人员状况、设备状况、调查业绩状况以及其他可以说明申请机构调查能力的内容。
4、用以证明申请机构在申请之日前一年内所开展三项以上调查项目或者调查营业额达到三十万元的材料。
5、严格健全的资料保密制度。
6、关于在在最近两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说明(由申请机构自行出具)。
7、福建省统计局认为申请机构需要提交的用以证明《涉外调查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所列内容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一式三份。每份按上述7项内容的排列顺序装订成册,规格为A4幅面。每份中的各项材料均需申请机构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公章。申请机构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申请机构为境外组织在华机构的,需提交下列5项纸介质材料:
1、领取并填写《涉外调查许可证申请表》;
2、境外组织在华机构批准证书复印件、登记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登记证书必须通过当年年检。经核验后,登记证书原件退还申请机构。
3、调查机构的资料保密制度。
4、关于在最近两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说明(由申请机构自行出具)。
5、福建省统计局认为申请机构需要提交的用以证明《涉外调查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所列内容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一式三份。每份按上述5项内容的排列顺序装订成册,规格为A4幅面。每份中的各项材料均需申请机构首席代表(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申请机构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