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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交通局密切配合经济普查复查核实工作
更新时间:2005-04-26
 

针对经济普查中交通运输业存在的问题,422日上午,晋江市交通局迅即召开专题会议,传达“4.21”晋江市委市政府经济普查专题工作会议精神,对交通运输业普查复查核实工作进行部署。同时,与晋江市统计局联合下文,就各镇(街道)运输管理站如何配合搞好经济普查中道路汽车运输业复查核实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要求经济普查道路汽车运输业复查核实工作以镇(街道)为责任单位,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安排,做好入户填报、核对。

二是根据税务部门“泉州市营运车辆税收最低定额标准”核定的营业额,并结合实际进行评估,确定全市各种营运车辆的年均营业收入最低值,连同在册营运车辆情况表及时反馈到各镇(街道),要求各镇(街道)必须对车户填报的数据严格审核把关。

三是要求各镇(街道)在做好在册营运车辆应统尽统的同时,还必须做好对没有办理《营运证》货运车辆的普查统计工作。

四是要求各运输管理站要积极支持和配合镇(街道)做好道路汽车运输业复查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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