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经普办字[2004]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和国务院各有关部门:
2004年9月13日,国务院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有条件的市(地)、县(市)设立了分会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长曾培炎同志出席会议并发表了重要讲话。现将曾培炎副总理的讲话以及有关部门和地区领导的发言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认真学习和贯彻。
附件:1、曾培炎副总理在国务院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2、国务院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国家统计局局长李德水同志在国务院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电视电话会议上的发言
3、国务院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中宣部副部长胡振民同志在国务院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电视电话会议上的发言
4、国务院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财政部副部长廖晓军同志在国务院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电视电话会议上的发言
5、国务院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工商总局副局长刘玉亭同志在国务院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电视电话会议上的发言
6、北京市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副市长张茅同志在国务院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电视电话会议上的发言
7、四川省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副省长王怀臣同志在国务院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电视电话会议上的发言
国务院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O四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