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福建省统计局外部信息网>经济普查>重要文件
福建省人民政府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召开经济普查业务培训会议的通知
更新时间:2004-09-30
 

各市、县(区)经普办:

经研究决定,省经普办于20041014开始分期分片对市、县(区)经普办业务骨干进行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期分片情况:

(一)第一期:厦门市、泉州市、漳州市。

1、会议时间:1014-16日,1013报到,会期3天;

2、会议地点:福建省西湖宾馆清和楼。

(二)第二期:三明市、莆田市、龙岩市。

1、会议时间:1019-21日,1018报到,会期3天;

2、会议地点:福州梅峰宾馆。

(三)第三期:福州市、南平市、宁德市。

1、会议时间:1024-26日,1023报到,会期3天;

2、会议地点:福州梅峰宾馆。

二、会议内容:领导动员讲话;解释《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学习《关于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若干问题的规定》;讲解《福建省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说明如何界定法人(产业活动)、个体经营户,如何分发普查表,如何填报各专业普查表,如何审核、编码,如何保证普查数据质量等。

三、参会人员:各市、县(区)经普办负责人1名,工交、能源、建筑、房地产、贸易、服务、科技等专业人员各1名。

由于此次培训人数众多,宾馆客房有限,请各市、县(区)经普办严格控制参会人数,县级最多8人(设区市可加司机2人)。并请各设区市经普办将本级及所辖县、市(区)经普办的参会人员名单(包括姓名、性别、职务、电话),于109日前报省经普办。

联系人:徐斌    黄春恩

联系电话:0591-87837919

   

 

                         〇〇四年九月二十九日

★相关附件★

★相关文章★

· 关于召开福建省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 清查摸底培训会的通知()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4  福建省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本页面内容未经许可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