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经济稳步发展、居民收入不断提高、物价水平较高位运行等因素的影响下,我省消费品市场延续上年较快增长势头,1-4月全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21.5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0.2%,增幅与一季度持平,比上年同期提高3.4个百分点。若扣除价格因素影响,实际增长12.1%,增幅比上年同期回落0.8个百分点,其中4月份实际增长10.7%,比上年同期回落2.2个百分点。
一、各月增幅波动较小,市场运行稳中趋升
今年以来,全省消费品市场运行稳中有升,各月间增幅波动不大。从累计增幅看,2-4月连续3个月累计增幅保持在20.2%。从单月增幅看,1月份实现零售额330.9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1.3%;2月份实现零售额325.80亿元,增长19.1%;3月份实现零售额288.76亿元,增长20.3%;4月实现零售额276.08亿元,增长19.9%;月度之间的增长率仅在2.2个百分点之内上下波动,表明市场运行的稳定性趋好。
二、城市市场贡献突出,农村市场稳步发展
1-4月,全省城市市场实现零售额817.3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3.4%,增幅较上年同期提高3.9个百分点,对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的贡献率超过七成,达75.6%,占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由上年同期65.2%提高到66.9%;农村市场实现零售额404.17亿元,增长14.1%,增幅提高了2.1个百分点,拉动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4.9个百分点。
三、餐饮市场持续红火,批发零售业增幅略有回落
1-4月,全省住宿餐饮业共实现零售额149.8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2.3%,高出同期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幅2.1个百分点,分别高出批发业、零售业10.9和1.0个百分点,在各行业中增速最快,拉动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2.7个百分点,占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由上年同期的12.1%上升到12.3%,其中:餐费收入143.67亿元,增长22.1%,增幅较上年同期提高8.4个百分点。批发零售业实现零售总额1051.34亿元,增长20.0%,增幅回落6.9个百分点;其他行业实现零售额20.36亿元,增长16.1%,增幅提高5.5个百分点。
四、商品销售普遍增长,消费结构继续升级
1-4月全省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二十五类商品销售,除机电产品及设备类和书报杂志类下降外,其余二十三类商品全面增长。一是满足居民基本生活需求的消费持续上涨。今年以来,我省以肉禽蛋为主的食品类商品零售额增长37.9%,粮油类增长84.6%,肉禽蛋类增长46.8%。服装类、鞋帽类和针纺织品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50.5%、33.7%和24.8%。二是高档耐用消费品持续旺销。1-4月全省汽车类商品实现零售额90.87亿元,增长31.5%,增幅比上年同期提高9.6个百分点;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商品实现零售额24.18亿元,增长20.6%,其中液晶等离子电视3.5万台,增长29.5%;家具类商品实现零售额2.86亿元,增长18.7%。三是满足百姓精神需求的消费市场活跃。1-4月全省文化办公用品类、体育及娱乐用品类、化妆品类和金银珠宝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49.4%、42.8%、37.9%和33.9%。
虽然今年以来,消费市场运行稳中趋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名义增长不断创下新高,但在市场运行中仍存在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1-4月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以20.2%的增速再创自1997年来同期最高水平,但扣除价格因素的影响,实际仅增长12.1%,比上年同期回落0.8个百分点,为2005年来同期最低水平。特别是自2月份以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际增长与去年同期相比均有不同程度回落,且名义增幅与实际增幅偏离越来越大。1月份零售额名义增长与实际增长之间的差距为5.7个百分点,2月份和3月份扩大为8.7个百分点,4月份进一步扩大为9.2个百分点。另外,价格上涨较快的商品主要集中在一些生活必需品,可能会抑制当期其他商品的消费,因此要密切关注价格变化对消费品市场的影响。
撰稿:程遥
核稿:侯超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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