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月,我省住宿餐饮业继续保持强劲增长势头,各项指标均呈现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1-4月全省住宿和餐饮业实现营业额166.56亿元,增长21.8%,增幅较上年同期提高8.5个百分点。
主要运行特点:
1、住宿和餐饮业零售额快速增长。1-4月,住宿和餐饮业实现零售额149.84亿元,增长22.3%,增幅较上年同期提高8.4个百分点,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2.3%,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的贡献率达13.3%,拉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2.7个百分点。
2、餐饮市场份额过八成。1-4月,我省住宿业实现营业额28.49亿元,增长22.0%,增幅较上年同期提高2.4个百分点;餐饮业实现营业额138.07亿元,增长21.8%,增幅较上年同期提高9.8个百分点。餐饮业营业收入占住宿餐饮市场的比重过八成,达82.9%,住宿业所占比重为17.1%。
3、食品价格的大幅上涨推动住宿餐饮业营业额增长。1-4月,我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同比上升6.6个百分点,其中食品消费价格涨幅为18.3%,比1-3月提高0.8个百分点。食品类价格指数中的油脂、肉禽及其制品的涨幅均超过30%,加上原材料和用工等成本的上升,引发住宿餐饮价格的上调,从而推动餐饮企业营业额增长。1-4月,全省住宿和餐饮业实现餐费收入143.67亿元,增长22.1%,占住宿和餐饮业营业总收入的86.3%,拉动全省住宿和餐饮业营业额增长19.0个百分点,贡献率达87.0%。1-4月,全省实现客房收入14.55亿元,增长18.7%。
4、私营、外资企业营业额所占比重近七成。1-4月,我省私营星级住宿和限额以上餐饮业营业额达12.6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2.0%,外资星级住宿业和限额以上餐饮业营业额为15.3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8.1%。私营、外资企业营业额占全省星级住宿和限额以上餐饮企业营业额的69.8%,其增量占全省星级住宿和限额以上餐饮企业总增量的77.7%,拉动全省星级住宿和限额以上餐饮企业营业收入增长16.4个百分点。
5、营业额增长主要集中在千万元以上企业。1-4月,全省餐饮业营业额上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有27家,比上年同期增加8家,27家餐饮企业营业收入为8.0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1.7%,高于全省限额以上餐饮业平均水平23.6个百分点,对全省限额以上餐饮业营业额的贡献率达80.1%,拉动全省限额以上餐饮业增长14.5个百分点。
6、九个设区市住宿餐饮市场较为均衡发展。1-4月,九个设区市住宿餐饮市场均保持平稳发展态势。龙岩、莆田、三明、泉州和南平住宿餐饮业营业额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分别增长27.7%、23.8%、23.0%、23.0%和22.2%,实现营业额分别为7.46亿元、8.18亿元、8.64亿元、37.16亿元和9.72亿元。宁德、漳州、福州和厦门住宿餐饮业营业额增幅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分别增长21.5%、21.0%、20.9%和19.8%,实现营业额分别为7.46亿元、12.95亿元、51.29亿元和23.71亿元,大部分设区市增长幅度较为接近。
撰稿:许红琳
核稿:侯超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