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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农业普查事后质量抽查组圆满完成福建抽查工作


2007-04-10

  330日至49日,以国家统计局李刚林副司长为组长、青海省调查总队李积文副总队长为副组长的国务院农业普查事后质量抽查组一行,在福建省开展抽查工作。抽查组听取了福建省农业普查工作情况汇报后,分别深入新罗、惠安、闽侯等3个国家抽中的县(区)进行事后质量抽样调查。

 

  省农普领导小组成员兼农普办主任、省统计局副局长陈志强陪同林钢林组长前往泉州市、惠安县、龙岩市和新罗区抽查与调研。在惠安县,听取泉州市和惠安县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汇报后,李组长就农业普查事后质量抽查的目的、意义、责任、内容、方法和要求做了指示。李组长强调指出:农业普查事后质量抽查的目的是为了如实反映普查质量,科学衡量误差,意义重大,责任重大,事后质量抽查工作要做到严守秘密,实事求是,准备充分,积极配合,尽心尽责。会后,抽查组到抽查现场封存有关资料,深入抽中的乡、村、普查区、单位和农户,开展抽查、核实工作,并进行现场督查。在龙岩市和新罗区,李组长除率抽查组同志深入乡村、普查区和农户抽查外,还亲自组织开展最终比较配对工作。

 

  省农普领导小组成员、福建调查总队副总队长陈志良陪同李积文副组长前往福州市、闽侯县抽查与调研。在闽侯县政府召开的座谈会上,抽查组听取福州市和闽侯县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汇报,李积文副组长强调了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事后质量抽查的目的、意义、责任、内容、方法和要求。会后,李副组长一行深入到普查乡村和农户开展事后质量抽查工作。

 

  经过十多天艰苦细致的工作,抽查组已圆满完成了对福建省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质量抽样调查工作,并将抽查的有关资料送交国务院农普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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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订时间:200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