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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政府发文加强2007年统计年快报和年报工作


2007-11-27

  近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向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和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发出《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统计年快报和年报的通知》,通知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本着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统计年快报、年报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全面部署本地区统计年快报、年报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统计年快报、年报工作的顺利进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家统计制度,及时向统计部门提供统计年报和宏观核算所需的资料,配合统计部门做好统计年快报、年报工作。各级统计部门要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坚决查处瞒报、虚报、拒报等行为,依法维护统计年报数据的真实性,保质保量地完成统计年快报、年报工作的各项任务。二要确保数据客观全面。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统计法》,坚持依法统计,严格执行各项统计报表制度。要针对当前二、三产业中存在部分项目及部分中小企业瞒报、漏报等现象,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清查力度,保证调查单位的完整性。三要保障工作力量和条件。为确保统计年快报、年报顺利进行,年快报、年报工作期间,各地、各部门不要随意抽调统计人员;要保证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要重视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尤其是要加强乡镇基层统计工作,切实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基层统计工作的意见》(闽政办[2007]113号)的要求,组建较为稳定的乡(镇)、街道统计工作队伍,实行首席统计员制度。要加大对能源、服务业统计的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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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订时间:200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