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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首席统计员制度成效显现


2008-01-08

 

(原载于《中国信息报》20071225日六版)

 

本报记者李淑芸 刘传煊 蔡启奋福州报道 2004年,福建省福州市所辖的长乐市统计局率先实行了首席统计员制度。经过实践的检验,对统计工作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2006年,福州市委常务会议议定,福州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依法设置统计机构,确定一位专职统计人员;同时进一步完善首席统计员制度。目前,福州市所辖的13个县(市)区已全面推行了首席统计员制度。

    据福州市统计局局长林岑介绍,福州市自推行首席统计员制度以来,已经在四方面突显出良好效果。 

    ———乡镇(街道)统计力量得到整合,统计队伍明显稳定。以往乡镇一级没有设置统计机构,没有相对明确的统计人员,基层统计工作大多由其他部门的人员兼任,所以出现了乡镇(街道)一级统计机构不健全、统计力量不足、队伍不稳定、人员调换频繁、统计人员业务水平很难适应新时期统计工作要求的现象。自从配备了首席统计员后,不但彻底结束了乡镇没有法定统计员的历史,并且有效扭转了许多被动的局面。一是统计力量得到有效的整合。以首席统计员为主牵头履行《统计法》赋予乡镇统计员的职责,其他各口统计员协助完成各项统计任务,这样乡镇一级的统计任务就有了相应完善的机构和人员来承担,避免了过去群龙无首和互相推诿的现象。二是统计队伍相对稳定。因首席统计员由组织部任命,人员变动需征求县级统计局的意见,况且还有政府的固定补贴,这样就形成了乡镇统计员不会被随意调动、也不想调动的良性循环。

    ———乡镇(街道)的上下统计渠道得到贯通,统计基础工作得到加强。第一,乡镇(街道)首席统计员可协助统计局了解基层的经济信息,对统计局认为有疑问的直报单位的统计数据,协助调查反馈;第二,乡镇(街道)首席统计员对乡镇经济运行中存在的苗头性趋向以及热点、难点等问题,及时收集后以不同的形式向统计局反映;第三,乡镇(街道)首席统计员可以指导和培训村(居)统计人员的业务,同时还能及时地将统计部门的业务布置贯彻到村(居)及基层。

    ———统计工作进一步规范,数据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一是更有效地开展统计工作。部分县统计局还推行首席统计员例会制度,会议一般每月开一次,季度还专门召开乡镇(街道)经济分析会,从而使乡镇(街道)统计站成如同一级“小统计局”,充分发挥了其应有的作用,承担了其应有的工作职责。二是乡镇(街道)统计站有了自己较为完整的统计数据资料。首席统计员对本辖区经济发展“家底”清楚,经济运行进展情况明确,能够及时、系统地向当地领导提供客观准确的数据,改变了过去乡镇(街道)领导经常向统计局索取乡镇(街道)有关统计数据的倒置现象。三是数出多门的状况得到彻底扭转。对于乡镇各口产生的统计数据,凡是统计系统采用的均由首席统计员审核把关后统一向上级统计部门报送或对外提供,保证了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统一性。四是首席统计员能协助统计局承担起本辖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的收发表任务。针对投资制度改革后,投资项目月报单位剧增的现象,统计局可委托乡镇首席统计员及时掌握各乡镇投资项目的动建情况,及时对项目业主布置固定资产投资报表,并协助催报,经首席统计员初审把关后转送统计局。这就确保了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五是承担起本辖区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工作。通过首席统计员收集、审核、评估,使抽样调查取得的数据能符合本辖区规模以下工业发展趋势。六是经过锻炼之后,部分首席统计员也掌握了一定的统计分析技巧,还能在本乡镇(街道)的相关会议上作本辖区经济情况分析和通报。

    ———统计执法工作得到了加强。其一,以往对民营企业统计违法进行调查取证时往往会遇到困难,没有基层统计人员协助。在正式设置乡镇(街道)首席统计员之后,这种局面有了改观,违法调查取证时有了统计人员的引导和帮助。其二,能发挥首席统计员督促本地区基层(企业)统计人员报实统计数据和及时上报各种报表。其三,能督促本地区基层(企业)统计人员按时参加各种业务(从业资格)培训和各种统计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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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年,福建省福州市所辖的长乐市统计局针对乡镇统计力量薄弱的现象,借鉴了省内、外一些统计部门的先进经验,结合本市的实际,经市长办公会、市委常务会同意,乡镇(街道)党政办加挂统计站牌子,并设立了首席统计员制度。首席统计员由组织部门统一任命,给予股级待遇,从乡镇原先兼做统计工作的人员中选拔产生,负责对数据进行把关、审核盖章,统一向上报送或对外提供。每位首席统计员配备1-2位辅助统计员。首席统计员每月给予固定补贴100元,辅助统计员每月给予固定补贴50元,这些经费全部纳入市财政预算。2005年,在福州市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并经市委常委会要求,在长乐市召开了统计现场会,对其切实加强统计基础建设的成功经验予以推广。20069月,福州市委常务会议议定,福州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依法设置统计机构,确定一位专职统计人员;进一步完善首席统计员制度,乡镇(街道)的专职统计人员担任首席统计员,负责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统计工作。会议决定20071月起,对村级专兼职统计工作人员每人每月补贴50元。为此,市政府每年为村级兼职统计员拨出专项经费100万元。

 

更新日期:2007-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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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订时间:200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