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龙岩市统计执法预告制采访手记
(原载于《中国信息报》2008年1月1日八版)
□ 本报记者 李淑芸/文
统计执法难一直是困扰基层统计工作的一大问题。各地统计局为了统计工作的健康发展,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都在不断探索统计执法新思路,创新统计执法方式。据福建省统计局局长龚守栋介绍,在该省龙岩市,一项统计执法新制度正在不断地完善和实践着,并在工作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这就是“统计执法预先告知制度”。福建省统计局已计划2008年在全省统计系统推广这一做法。
这项制度是经龙岩市上杭县统计局2003年“发明”并通过实践取得成效,继之在全市统计法制会议加以推广的,到2005年,该制度在龙岩市各县(市、区)已全面开花。为全面了解这项制度在统计执法工作中的作用,记者来到了这个在中共党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古田会议召开地———福建省龙岩市。
龙岩市统计局法制科:实行执法预告制后,施压的少了,指责的少了,说情的也少了
在龙岩市统计局副局长(主持工作)卢奇祥的陪同下,我们见到了该局法制科的两位女将。谢娟娟科长,精明强干;廖芳,文文静静。她们堪称是一对“黄金搭档”。伴随着谢科长的精彩描述,廖芳的时时补充,我们似乎和她们一起踏上了漫漫统计执法的征程。
在统计执法工作中,龙岩市统计局以常规性统计执法检查为基础,以强化统计监督检查为重点,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一是扎实推行重点统计监督检查工作,现已完成了一轮的统计督查,即共对全市的7个县(市、区)及所辖的14个乡镇和270家规模以上统计调查单位的统计基础和数据质量进行了检查,并查处了统计违法案件53起;二是开展了专业统计数据质量执法检查工作;三是开展了以乡镇为总体的统计督查。
关于统计执法预告制,她们介绍说,2003年上杭县统计局率先实行了“统计业务综合执法检查预告制度”,随后,武平县也实行了此项制度,继之,全市统计法制会议对此工作认真总结、加以推广。到2005年,各县(市、区)全部实行了“统计执法预先告知制度”。这项制度的具体操作流程是:每年初,县(市、区)统计局把拟检查的单位名单报当地政府审批,由政府或政府办公室批准检查工作计划及具体的被查单位,或转发监督检查计划,并下文到各被查单位,然后,各县(市、区)统计局将全年督查单位数分解到各科(股)室、专业,由领导或法规专职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带队开展检查工作。
说起统计执法预告制的效果,结合近几年龙岩市的统计执法实践,法制科的两位女将总结了其为统计工作带来的五方面作用。
一是引起各级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切实帮助解决了县(市、区)的统计基础薄弱问题。如,武平县在督查开展期间,县长拍板拨付10万元,解决了经济普查经费问题;永定县政府拨出20万元专款,作为县统计局信息自动化办公设施建设经费;连城县统计调查经费由每年10万元左右提高预算至16万元。
二是增强了被检查单位对统计执法的配合程度。实行政府预告,提高了企业单位对执法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企业的理解和配合程度,减少了抵触情绪。同时,也鞭策了被查单位对统计数据问题的自查自纠,增强了依法履行统计义务的自觉性。
三是夯实了统计源头数据质量。首先,促进统计调查单位自我完善统计基础。不少企事业单位的统计人员接到执法通知后,主动联系统计局专业人员指导统计业务,对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其次,通过部门联动,促进了企业统计基础的整顿。第三,提高了企业统计人员的素质。对督查中发现没有持证上岗的企业统计人员,经限期整改后基本上都参加了2006年、2007年的全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获得统计上岗资格。
四是提高了统计干部的执法水平。经过强化培训与实践锻炼,有的人由不会查案到会查案,有的人由只会查时效性的案件到也会查统计数据违法案件。市、县统计局各专业人员的法律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全员执法工作得到较好落实。
五是树立了《统计法》的权威。实行检查预告,可以说达到了“先礼后兵”的效果,有的被查单位因不重视统计工作而受到行政处罚也无话可说。因为实行预告制,对统计执法施压的少了,指责的少了,说情的也少了。自2004年实行“政府发文开展统计执法和监督检查”以来,龙岩市共立案查处的统计违法案件465起,统计的社会环境明显好转。
龙岩市统计局的两位女将因执法工作已跑遍了龙岩的大小企业,个中滋味,难以述说。她们曾遇到过企业不配合,于是讲解争论协调,经过唇枪舌剑,最终以理服人;她们也曾有过在执法检查后,天晚了没车了,两个女人拖着僵硬的双腿在黑夜中艰难前行的无助……但当记者问她们后悔吗,她们却说不后悔,因为这是工作,是职责。
既然统计执法预告制有这么明显的效果,那么这项制度是怎么出台的呢?带着好奇,我们来到了这项制度的发明地———龙岩市上杭县统计局。
上杭县统计局:引入了审计的检查预告程序后,统计执法工作顺畅了
来到上杭县统计局,记者首先被经过的一个房间所吸引。一块块的奖牌,摆满了近一间房。执法的、调查的、宣传的、支部的、机关考核的……有县政府颁发的、市统计局颁发的、省统计局颁发的。每一块奖牌,无不昭示着他们的工作成绩。在会议室里,我们听取了上杭局队领导和相关人员关于统计工作的介绍。
上杭县统计局局长郑庆辉,这个统计执法预告制的“发明”者,和我们讲起这项制度的出台过程,竟是那样简单。他的灵感就是来源于他原来工作过的审计局,统计执法预告制就是借鉴了审计局的审计检查预告程序。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2002年,他从审计局调入统计局任局长,其时统计工作环境比较差,执法工作难以开展。当时,统计执法多采用突击检查方式,各专业为完成执法任务,容易造成检查时间“堆积”或各专业各自为政,个别企业会遇到因被查专业不同而一年被抽查多次的情况,部分企业抵触情绪比较大,对统计颇有怨言。上杭县统计局1999年曾按此方式处罚一家县属重点企业3000元,结果被企业主到处告状,给统计工作造成了不小的负面影响,统计局还被县主要领导在会上不点名地批评,认为统计部门损害了全县投资发展环境,给人们留下了“统计重罚轻管”的不良印象,统计执法检查陷入了两难境地。2002年,上杭县统计局新一届领导班子深入调研,认真分析了统计工作面临的困难与问题,决定在统计执法上引入审计的检查预告程序。他们积极向县政府请示,取得了县领导的支持。2003年开始,上杭县统计局率先实行了由政府发文的统计业务综合执法检查预告制度。
虽然统计执法预告制的“发明”过程看似简单,但如果没有对统计工作的热爱,没有对做好工作的执着和思索,恐怕也就不会有这项制度的出台和应用了。
在践行这项制度过程中,上杭县统计局着重抓好以下环节:一是精心筛选拟检查的企事业单位。拟检单位一般是依法统计意识较差、基础薄弱、数据质量可能存在问题的企事业单位。检查月份错开年报等业务繁忙时间。二是进行检查前的再通知。在年初预先告知受检单位检查月份的基础上,在检查的前一周,还要通知检查的具体时间、检查人员、检查程序,要求受检单位提供相关资料等,使受检单位明明白白接受检查。三是检查与指导服务相结合。对每一家受检单位,凡涉及到的统计专业,均一并进行检查。检查中注重统计法规宣传。
自“统计业务综合执法检查预告制度”实行以来,上杭县统计局共实施统计执法检查308个单位,立案查处90起,其中,单处警告53起,给予警告并处罚款35起,通报批评10起,处罚金额10万余元。
他们绘声绘色地给记者讲了一件执法的趣事。2005年,上杭县统计局曾查处一起该县统计局有史以来最大罚款金额的案件。那是城区一家大型超市,经营场所达1000余平方米,用工人数30余人,生意一直红火。2003年,县统计局经检查发现其瞒报问题比较严重后,曾要求其整改,但该超市置若罔闻。2004年经济普查,该超市上报的全年零售数据居然只有53万元。为此,上杭县统计局把该超市列为2005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单位。当统计局按预先告知的时间对其检查时,该超市负责人态度恶劣,极不配合,以资料在龙岩总店为由,拒不提供任何资料。统计检查人员苦口婆心地对其进行《统计法》的宣传仍未奏效。于是,检查人员一边继续做工作,一边认真找寻有关证据,后由计算机专业人员在其办公电脑上调出了当年4月份的详细销售资料,发现仅那一个月该超市的销售额就达69.3万元,而上报给统计局的只有区区4.6万元,瞒报金额高达14倍之多!看到统计人员已有确凿的证据,该超市负责人慌了神,态度来了个大转弯,老老实实地配合统计执法人员完成了执法程序。根据该超市瞒报统计数据的程度及阻碍统计执法的情况,上杭县统计局对其做出了罚款12000元的决定。该超市明白了事态的严重性,托人到处求情,统计局坚持原则,不为所动。后该超市提请龙岩市统计局行政复议,龙岩市统计局经过调查,认为上杭县局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维持了原处罚决定。可该超市既不申请行政诉讼,又不缴纳罚款。当三个月过后,统计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时,该超市开始着急,向上杭县统计局主动要求缴纳罚款及滞纳金。经统计局研究同意后,该超市当天下午就办妥了罚款与滞纳金共24600元的缴纳手续。这一次较量,使超市负责人对如实上报统计数据的义务有了深刻理解,也对《统计法》开始刮目相看。从此以后,该超市一直履行按时如实上报有关统计数据的义务。
说起这一场漂亮的统计法制保卫战,上杭县统计人的脸上无不充满了自豪。在实行统计执法检查预告制以来,除上述这家企业执法过程比较曲折外,其他受处罚的单位都心服口服,如期缴纳了罚款。随着统计法制宣传的逐步深入,统计的权威也逐步树立起来。
临行前,我们见到了上杭县代县长邱清河。原来他也曾经是统计人,前不久刚从龙岩市统计局长调任。统计人做了父母官,一方面,显示了统计人的实力和风采;另一方面,也由于他更了解真实的统计数据对领导决策的重要性,更体会统计工作的艰辛,也更加支持统计工作的开展。这岂不是个“双赢”!
“统计执法预先告知制度”经过上杭县、龙岩市的统计执法实践,取得了可喜的成功。但是,作为执法矛盾的对立面———被统计执法检查的单位是怎么评价的呢?于是,我们临时决定,上企业看看,听听企业如何评说。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统计执法预告制,是人性化的制度,我们企业非常欢迎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上杭紫金山金矿开发起步,走向全国、面向全球的大型矿业公司,是中国500强企业,其控股公司分布在全国二十多个省和海外八个国家。
在紫金公司大楼高档气派的会议室里,我们见到了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周铮元先生和几名负责财务及统计的人员。
周铮元告诉记者,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联网直报的大型企业。公司董事长非常重视统计数据,因为需要根据真实的统计数据做预算、为公司的发展进行决策。公司对统计工作非常重视,选择优秀人才从事统计工作,公司统计员孙玉春就是厦门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呢。
说起上杭县统计局从2003年开始实行的“统计业务综合执法检查预告制度”,企业的几位相关统计人员都争先表露了心声:“统计执法预告制非常好,我们非常支持。”“我们企业非常欢迎,因为统计执法预告制说明统计检查不是以罚为主,最终目的是为了规范统计工作,提高数据质量,是人性化制度。”“我们感到统计局现在不是为罚而来的,我们不反感了。”“今年统计执法检查后,检查出因为统计口径的变化,我们公司的投资数据有问题,我们还专门召开会议,研究怎么样规范”……
记者问及企业人员对统计工作的看法,他们认为,统计工作非常重要。统计部门对企业也非常关心,尤其统计执法检查对企业帮助非常大。通过统计检查,能让他们知道哪些工作不够规范,哪些环节还比较薄弱,从而加以改善,使得统计数据质量更有保障。他们也提出了希望,希望和统计局在密切联系的基础上,再多加强沟通,如一些统计方法、统计口径有变动等,及时通知他们,使企业的统计工作更加规范。
在统计人员的办公室,我们见到了规范的统计台账。企业统计人员孙玉春还打开电脑,给我们演示了他上报的统计报表。
走出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大楼,记者感慨良多。统计工作,创新才有活力,创新才有出路。“统计执法预先告知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使龙岩市一直存在的统计执法难问题得以缓解,岂不就是工作创新带来的收获。所以,虽然我们的统计工作还需要不断完善,我们还会面临许多的工作难题,但只要我们勤奋工作,善于思索,勇于创新,充分发挥统计的职能和作用,我们的统计事业必将像古田会议会址旁的青山一样,郁郁葱葱,四季常青。
更新日期:20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