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蔡启奋 通讯员 何尚旺 邱勇辉/文
■(载《中国信息报》2009年10月12日一版头条)
最近,福建省统计局喜获省委、省政府表彰的第十届省级文明单位光荣称号。在福建省100多个省直机关中,获一次省级文明单位称号的不算稀奇,但说起连续5次获此殊荣并连续4次获党建工作的先进单位,福建省统计局就是寥寥几家之一。
追寻福建省统计局荣获省级文明单位“五连冠”的足迹,创新是全局乃至福建省统计系统一道亮丽的风景线。60年来,福建统计人高擎创新旗帜,持续开拓,锐意进取,夯实统计基础,提升服务质量,推进依法统计,创出独具特色的调查队体制改革“福建模式”,唱响局队和谐之歌,以自己的青春、激情、智慧、心血,忠诚地用统计数字量化记录着八闽大地的历史变迁。
数据质量创新机制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统计大厦的根基在于一个个调查单位。只有企业、部门、乡镇的每一个调查单位都真实地填报统计报表,汇总起来的统计数据才是可信的。
福建省致力于创新机制,夯实统计基础。先是出台了《福建省农村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再是在全国较早由省政府出面召开了部门统计工作会议,并发布了《福建省部门统计工作管理办法》;随后又发布了《福建省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办法》。若将统计数据比作宝鼎,那么这3份由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公布施行的规范性文件,便是支撑统计数据这只宝鼎强有力的3足。
这其中,首席统计员制度是毫无疑问的亮点。2007年,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加强乡镇统计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在乡镇一级设立首席统计员制度。
首席统计员制度,是指在各乡镇(街道)设立统计站,从各乡镇(街道)现有编制中依法划出专职统计编制,设置首席统计员和助理统计员。首席统计员享受股级待遇,为乡镇(街道)的专职综合统计人员,也是统计站的站长,与助理统计员一起组成较为稳定的统计工作班子。首席统计员和助理统计员由上级统计部门与组织部门考核确认,由县级财政统一对首席统计员和助理统计员进行30-100元的补贴。若将乡级统计站视为“小统计局”,那么首席统计员好比是“小统计局长”。目前,福建省绝大多数乡级政府设立了首席统计员制度,有效地保障了广大农村及城市社区的基础统计。
有效的管理机制与激励机制,规范了乡镇(街道)、企业、部门统计工作,使福建统计基础得到有效巩固,统计数据质量有了最根本的机制保障。
统计服务创新品牌
充分应用统计数据,高质量服务各级党政领导和部门、服务社会各界,是福建统计人孜孜不倦的追求。60年来,福建紧扣党政中心任务,不断创新服务形式,赢得赞誉如潮。
且不说准确及时的综合资料、统计手册、信息专报、信息咨询,也不表涉及经济社会发展方方面面的统计分析,单就编印的综合性著作和专业性著作就数以百部计。那“一日一新闻,一周一解读,一月一分析,一季一发布,一年一公报”的统计信息发布体系,那品种繁多的统计信息,在为各级党政领导提供决策参考的同时,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各界群众日益增长的统计信息需求。向福建省统计局的门户网站、信息服务中心咨询统计信息的人络绎不绝,他们疑惑而来,却满意归去。
2007年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对福州市公交车现状的调查信息专报,成为全省公交系统整顿活动的导火索。这场公交系统整顿活动从省会福州市拉开序幕,厦门、泉州等地迅速跟进,从而引发了全省公交系统的大整顿。整顿活动大大改善了各地的公交市场,百姓拍手称快。诸如此类的信息专报是福建统计系统的品牌之一。福建统计系统提供的调查信息,紧紧抓住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热点、焦点甚至冷点问题,在服务社会发展的同时,也服务着民生改善,多次得到国家领导人和中央部委领导的批示,经常得到省委书记、省长等省领导的批示,引发了多场全省性的大规模活动。
2004年福建省委提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后,全省积极探索两岸统计学术交流平台。2007年起,发起建立了海西板块涉及闽、浙、赣20个设区市的统计联席制度,并牵头与台湾统计界进行学术交流,推进了两岸统计学术交流互动。在2009年的《福建统计年鉴》中,特别开辟了“海峡西岸经济区主要经济指标”篇。
依法统计创新思路
多年来,福建不断创新依法统计的思路和形式,使《统计法》名副其实地为统计工作和统计数据保驾护航。
在《统计法》宣传上,福建突出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宣传。经过多方努力,2005年,福建省委组织部、省统计局、省委党校和省行政学院联合下文,要求把《统计法》和统计知识列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教学的重要内容。省统计局对此举半年一督促、年终一检查,有效提高了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的统计法制意识。
在完善统计法律制度上,福建突出数据质量追究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2006年8月份,省统计局与调查总队联合制发了《福建省政府统计系统统计数据质量事故责任追究暂行规定》;2008年在全国较早出台了《福建省规范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规定》;配合经济普查和农业普查,出台了《经济普查统计执法暂行规定》、《农业普查统计执法暂行规定》。
在统计执法上,福建突出统计监督检查制度。自2005年始,实施省对1/3设区市、设区市要对1/4县、县要对1/5乡镇(街道)开展统计监督检查,积极推行由专业处牵头、执法检查队配合为特点的专业统计数据质量执法检查模式,将专业统计数据质量检查与统计执法检查有机地结合起来,对工业、贸易、投资专业进行了统计数据质量检查,较好地发挥了统计法制在改善统计工作环境、维护统计工作秩序、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体制改革创新模式
从2006年起,调查队体制改革全面推开。福建省一开始就强调要统一思想、整合资源,采取吸收合并、优化管理、理顺关系、联席议事等方式,局队统分结合、共建和谐,实现双赢,创新了体制改革的“福建模式”。“福建模式”体现在统计数据的集成上,统计局为第一责任人,负责集成地方统计数据,规范管理,规范使用,确保数出一门,保证数据的客观性、准确性。“福建模式”也体现在职能的明确分工。省统计局和调查总队的职能分工按照“各负其责、互相支持、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展开。局队服从统计大局,各自履行职责,独立开展工作,局队职权范围内的由局队党组各自研究决定。凡涉及局队方关系的重大事项,由福建省统计联系协调委员会协商研究。
在创新的工作机制下,福建全省调查队系统与各级地方统计局构建了和谐的工作关系。在工作思路上,加强沟通、求同存异,容易达成共识;在工作制度上,相互借鉴、相互促进,能够较好地衔接;在工作成果上,力求保持完整性,既充分体现了统计指标及其数据的全面性,也充分展示出局队一家人共同奋斗的经历与成果。
展望统计事业的未来,福建省统计局局长陈建说:“要把创新的理念贯穿统计事业发展的全过程,以改革的方法,努力完善机制体制,不断提升统计工作的科学发展水平;以开放的态度,开门办统计,形成局队合力、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协调、统计与社会互动的和谐局面,推进统计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总队长魏晓光说:“要努力维护业已形成的团结协作、相得益彰的局队关系,十分注重民生调查,十分注重数据质量,服务科学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作贡献。”在未来的日子里,福建统计人必将以继续创造无愧前人、无愧历史的新业绩,在海西大舞台上继续演绎一个又一个的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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