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周宁县政府认真贯彻《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基层统计工作的意见》和《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农村基层统计基础工作的通知》精神。针对乡镇统计基础薄弱,无专职统计人员的状况,县政府要求各乡镇必须配备1名专职统计员,若干名兼职统计人员,并推行首席统计员制度,首席统计员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下文认定,并对乡镇两名统计员给予每人每月60元补贴。乡镇统计员调换必需事先征得县统计部门的同意。县政府同时要求,乡镇统计班子要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做好各项制度的建设,形成激励机制,定期进行人员培训,使乡镇统计网络真正承担起基层各项统计工作任务,成为乡镇统计的综合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