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以纪念《统计法》颁布25周年为契机,结合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开展以《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为主要内容的统计法制宣传活动。
二是认真执行统计监督检查制度,推广由政府发文的统计监督检查与统计执法预告制,使统计执法检查步入常规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三是以工业、投资、劳动工资为试点,规范统计报表催报制度,实现统计报表准确及时上报。
四是加强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管理和从业准入监督检查, 做好统计从业资格证书发放工作。
五是重点查处经济普查、工业、投资、劳动工资等统计的违法行为,综合运用教育、培训、处罚、曝光等手段,进一步规范统计活动。
六是继续落实将统计法纳入党校教学内容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