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在芗城区、龙文区实行由过去的“条块结合”改为“在地统计”的工作方式。4月10日,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出了《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在地统计工作的通知》(漳政办〔2008〕56号),规定从2008年下半年定期报表起,市区的统计方式由过去“条块结合”改为“在地统计”,市区各项社会经济统计指标均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考核公布。要求芗城区、龙文区人民政府以及市直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在地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在地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部门的协调和配合,严格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