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宁德市统计局制定下发了《2008年宁德市统计法制工作要点》,明确全年统计法制建设五项工作:
一要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建立和完善依法决策与管理机制,切实依法组织管理统计工作,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
二要加大统计执法工作力度。继续落实领导带头办案的规定,特别是分管领导要带头办案1起以上。突出经济普查等执法重点, 继续开展统计监督检查和专业统计数据质量执法检查。加强对执法检查人员培训力度。在全市逐步推广统计执法预告制、统计执法预警制,加大案件通报和曝光力度,做好案件的转办、督办工作。
三要完善统计执法监督机制。继续抓好统计行政处罚案卷评审工作,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认真贯彻《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严格执行统计违法案件的报告、备案制度,做好立案报告、结案备案工作。
四要深入开展统计“五五”普法宣传。认真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开展“月度学法”活动,继续加大对各级党政领导的普法力度,拓展统计普法宣传渠道。
五要切实加强统计法制基础建设。完善县级统计法制工作考评办法,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扎实做好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开展统计法制工作结对帮学活动。
同日,市统计局还印发了《2008年全市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计划》,推动实施全市统计“五五”普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