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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市副市长对经济普查挂钩工作提出“三明确”要求


2008-08-04

日前,福安市副市长、市经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吕增华莅临市经普办检查指导工作。在听取经普办前段工作情况汇报后,吕增华指出市经普办作为全市经济普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单位,在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时要结合福安实际,提出易于操作的贯彻意见。

就成员单位挂钩乡镇(街道)工作,他要求:一要明确挂钩的目的。即要及时推动并帮助解决经济普查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检查督促经济普查各项工作的落实,以确保所挂钩乡镇(街道、开发区)按时完成各普查阶段的工作任务。二要明确督促的内容。市经普办要综合经济普查各阶段的工作,拟定《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应及时完成的各项工作一览表》,随挂钩文件下发各成员单位和乡镇(街道、开发区),以使大家明确什么时候做什么,要在什么时限完成。三要明确通报的作用。市经普办代表市政府牵头开展经济普查工作,要充分发挥好协调作用,对每一个阶段工作都要进行进度完成情况通报(必要时可交由市政府督查室通报),以达到鼓励先进目的。累计三次被通报未按时完成工作计划的乡镇(街道、开发区)取消经济普查评优评先资格,并直接影响年终乡镇绩效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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