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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夷山市统计局建立统计对象走访制度


2008-08-06

  近日,武夷山市统计局在机关各专业建立统计对象走访制度,以进一步加强统计数据源头质量管理,促进部门、单位、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密切统计机关工作人员与统计对象的联系。

 

  该制度规定,凡统计业务所涉及到的统计对象,包括全市各部门、单位、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纳入统计范围的,都属于走访对象。各专业人员走访的具体对象按每年量化标准确定为:核算、农业、建筑业、固投、限上贸易餐饮业,每年走访对象面达百分之百;工业、房地产、旅游、星级宾馆走访面达百分之五十;劳工专业走访面不少于30家。对当年新增并纳入统计范围的统计对象必须当年下访,及时指导帮助。

 

  该制度明确各专业人员走访内容主要把握以下环节:一是走访对象的工作现状和业务能力,是否具备统计从业资格、持证上岗;二是走访对象是否按时报送统计报表和统计资料,是否建立统计台帐;三是走访对象上报各类统计资料是否规范、符合要求;四是走访对象在统计工作中出现的好的经验做法以及对统计工作的建议与要求。

 

  该制度要求各专职人员在深入统计对象进行实地走访中,都要认真填写好局统一设置的统计对象走访记录簿,对走访中发现的统计不规范,有错误的问题要及时指出,帮助纠正;对违纪违法行为的要及时批评教育,并报告局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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