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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浦县政府发文明确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2008-08-18

813,霞浦县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霞浦县人民政府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霞政办[2008]84号),明确了县统计局、国家统计局霞浦调查队、县委宣传部、县经贸局等21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经济普查工作职责,并要求各确定1名干部担任经济普查联络员。该文件的下发,为霞浦县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共同完成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各项工作任务提供了制度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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