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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建立调查范围涉及到系统外单位的统计调查项目,须报同级地方人民政府综合统计机构审批,其中重要的,须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部门建立以系统内单位为对象的统计调查项目(包括在上级部门统计调查项目上增加新的统计调查内容,下同),须报同级人民政府综合统计机构备案;部门转发上级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如果不扩大调查范围、也不增加调查内容,可免于办理备案手续,但须将转发上级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文件资料及调查内容抄送同级政府综合统计机构。 部门系统内外的划分,以直接的行政隶属关系为准。系统内是指:与部门有直接隶属关系的企事业单位及部门的派出机构;省及省以下与部门对口设立的管理机构;县及县以上集团公司所属企业。除此之外均属系统外。
经审批或备案后的统计调查,必须在统计报表的右上角标明法定标识。未标明法定标识的统计调查作非法统计调查处理。法定标识包括:(1)表号(制表机关对所发报表的统一编号);(2)制表机关;(3)批准机关/备案机关;(4)批准文号/备案文号;(5)有效期截止时间。 部门收到复函后,在20个工作日内将布置调查的正式文件、调查方案和调查表式送达政府综合统计机构,以便及时履行公文存档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