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与1987年第一次残疾人抽样调查相比,我省残疾人比例变化的特点有哪些?
答:一是残疾人总量增加。调查推算,全省残疾人口1987年为130.9万人,2006年为221.1万人,2006年比1987年增加了90.2万人。推算2006年的视力残疾、听力言语残疾、肢体残疾、精神残疾和综合残疾人数分别比1987年增加了21.6、18.5、33.1、10.2和15.7万人;智力残疾人数则减少8.9万人。
二是残疾人占总人口的比例上升。我省调查残疾比例1987年为4.76%,2006年为6.25%,上升1.49个百分点。
三是残疾类别结构变化。(1)2006年视力残疾、肢体残疾、精神残疾和综合残疾占残疾人总数的比重比1987年有不同程度的上升,以肢体残疾的比重上升幅度最大,为9.74个百分点;视力残疾次之,上升了5.4个百分点;精神残疾和综合残疾比重则上升2.71、2.21个百分点。(2)听力言语残疾占残疾人的比重下降了7.31个百分点。(3)智力残疾人口由于总量减少,在残疾人口总量中的比重显著下降,下降幅度达12.75个百分点。
二、问:这次残疾人抽样调查与第一次抽样调查数据变动的影响因素是什么?
答:按这次调查的结果推算,我省残疾人总数为221.1万,比1987年增加了90.2万人。调查数据变动的影响因素有:一是我省人口总量增加。1987年年末我省总人口为2801万人,2006年4月1日我省常住人口达到3540万人,基数增加了739万人,增加幅度为26.38%。假设我省残疾比例按1987年的4.76%保持不变,根据2006年人口基数推算我省残疾人总数应达到171.9万人,比1987年的130.9万人多了37.6万人。二是人口年龄结构老化。1987年我省60岁及以上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比例为7.82%,2005年该比例上升到12.01%。老年人由于生理机能衰退,脑血管疾病、骨关节病、痴呆等发病率和致残几率较高,随着老年人口、高龄人口的增加,残疾风险相应提高。据这次调查推算我省60岁及以上残疾人131.41万人,比1987年调查时该年龄段残疾人数增加了81.97万人,占全省残疾人新增总数的90.88%。60岁及以上残疾人占残疾人总数的比例为59.44%,比1987年调查时的37.77%高21.67个百分点。
此外还有残疾标准、评定方法修订和其它社会环境因素的影响。
三、问:近几年来,福建省政府在发展残疾人事业、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过程中都做了哪些工作?
答:《福建省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实施五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各有关部门、社会各界和广大残疾人、残疾人工作者的共同努力,超额完成计划纲要规定的目标任务,全省残疾人事业迈上了新台阶。
(一)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更加和谐。省委、省政府历来关心残疾人,重视发展残疾人事业,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出台许多有关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政策规定,初步形成依法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体系。各市、县(区)普遍建立了残疾人法律服务网络,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服务6万人次、法律援助4349件,援助金额达到174多万元。人道主义思想得到弘扬,公共媒体积极宣传残疾人事业,营造了有利于残疾人发展的舆论氛围;社会各界广泛开展扶残助残活动,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氛围逐渐形成,全省设立助残志愿者联络站2274个,注册志愿者达4万多人,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逐步改善,城市道路、建筑物和信息无障碍建设全面推进;
(二)残疾人状况进一步改善。16.6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据不完全统计,“十五”期间,全省共投入康复经费1.1768多亿元。其中:中央经费578万多元;省财政2368万多元;市、县级财政2949万多元。接受有关部门、社会各界及国际、省内慈善组织、港澳台胞捐款捐物,省级2771.97万元、市、县级3099.7万元;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进一步提高,盲、聋、弱智儿童少年入学率分别达到87.5%、92%、91%;8.8万残疾人接受不同程度的职业教育和培训,43.75万人实现就业,就业率由“九五”的84%提高到88.2%;盲人按摩事业发展迅速,3987名盲人实现就业;63个县建立扶贫开发专项资金,总金额达2745.4万元,建立残疾人扶贫开发基地135个,安置残疾人3618人,扶持11万贫困残疾人,其中4.2万人摆脱贫困;有25万特困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完成危房改造任务2008户,使3516名残疾人受益。
(三)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逐步提高。进一步完善各级残联组织体系,理顺管理关系,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代表、服务、管理”职能进一步发挥,服务基层、服务残疾人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各级残疾人专门协会积极开展活动,密切联系广大残疾人,活跃了基层残疾人生活;推进社区残协的组建工作,全省已整合社区1877个,已建残协1415个,达75%,选聘残疾人联络员560名,覆盖了全省65%的社区和部分乡镇;建立43个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服务站、61个县级残疾人服务社、544个乡镇级服务社;省、市、县均已成立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全省设区市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全部建成,县级综合服务设施已建77个,覆盖面达90%,在全国属领先位置;省残联开设互联网站“残疾人在线”,为残疾人提供方便快捷的网络服务。
但客观地看,由于种种因素的影响,残疾人总体生活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还有较大差距,相当多残疾人的贫困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善,残疾人在基本生活保障、康复、教育、就业等方面还面临许多困难,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的长效机制还不健全,残疾人达到小康生活的任务还很繁重。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利用这次调查成果,通过对数据的进一步深入研究,总结这些年来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成就和经验,找出数字背后规律性的东西,会同有关部门提出进一步发展我省残疾人事业的建议和办法。
四、问:这次调查后,如何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工作,解决我省残疾人生存、发展、保障等问题?
答:省政府对这次调查是十分重视的。省办公厅为这次调查专门下发通知,成立了领导小组和调查机构,福建省各级政府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经费上也给予保障。“十一五”期间,是我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大好时期,省政府批准实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在刚刚结束的省第八次党代会上,卢展工书记在报告中也把“发展残疾人事业、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作为突出和谐文明,促进全面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为在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进程中,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工作开辟了广阔的空间,也为残疾人事业发展带来了十分有利的机遇,同时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在这样的新形势下,开展残疾人抽样调既是非常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党和政府重视残疾人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调查,使我们摸清了全省残疾人的最新情况、最新特点,更加准确地掌握了残疾人的总数、比例、构成、分布等,这样就不仅有利于制定完善残疾人的各项法规和政策措施,而且对于深入了解社情,进一步发展各项社会事业也具有重要价值。当前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做好残疾人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切实将残疾人基本生活纳入正在建立和完善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并给予特别扶助。残疾人状况进一步改善,残疾人基本生活总体达到小康水平。
二是全面推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通过实施全国和省重点工程,使24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积极开展残疾预防,减少残疾发生。
三是保障残疾人接受教育的基本权利。普及和巩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积极开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发展残疾人高级中等、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建立比较健全的特殊教育体系,切实保障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权利。
四是切实改善对残疾人的服务。扶助农村贫困残疾人脱贫,实施残疾人危房改造工程,努力解决1万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户、无房户的住所问题。进一步将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基本生活。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得到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拓宽就业渠道,残疾人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水平持续提高。残疾人文化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体育健身活动得到普及。残疾人事业的法制建设及无障碍环境建设进一步加强,残疾人的权益保障状况持续改善。
五是进一步加强残疾人组织和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建设。要从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和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者队伍的高度,切实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
六是充分利用这次调查的宝贵资料,总结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成就和经验,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措施,推动残疾人事业更大发展。
总之,要采取各种措施,动员各方面的力量,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和残疾人状况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