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统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福建省统计局局长 龚守栋
(2008年2月22日)
同志们:
新春伊始,全省统计工作会议召开了。这次会议,省政府十分重视,黄小晶省长对搞好统计工作与开好这次会议做出了专门批示。会前,省领导召集局队领导专门研究了全省统计工作会议准备情况。之后,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对2008年的统计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刚才,张志南副省长亲临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黄省长的批示、张副省长的讲话对做好今年全省统计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必须认真地学习贯彻。经请示省政府同意,各市、县(区)政府分管领导参加了这次会议,会议安排一天时间为各位政府分管领导举办统计法和统计知识讲座。这充分体现了省政府对统计工作的关心和重视,将加深地方政府领导对统计工作的了解和认识,必将有力地推动我省统计工作的开展。下面我着重谈五个方面意见:
一、全国统计工作会议主要精神
1月16-17日,全国统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国家统计局局长谢伏瞻在大会上作了题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努力开创统计工作新局面》的讲话。各省市区统计局长和调查总队长参加了会议。
会议充分肯定了2007年统计工作,分析了当前统计工作面临的形势,提出必须着力提高“四个能力”,即: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增强提供优质统计服务的能力;推进统计改革,增强解决关键问题、强化薄弱环节的能力;加强统计建设,增强统计调查的支撑能力;谋划中长期统计改革发展思路,增强统计事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会议指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统计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统计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权威性为中心,更新统计工作理念,完善统计体制机制,创新统计制度方法,加强统计能力建设,努力建立与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相适应,组织完善、制度科学、保障有力、服务优质的现代统计体系,充分发挥统计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会议强调,在推进统计改革和发展中,应当牢牢把握“六个坚持”:坚持以国情为基础,坚持以需求为导向,坚持以创新为动力,坚持以法律为根据,坚持以科技为支撑,坚持以国际经验为借鉴。根据这一总体要求,明确了2008年全国统计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是扎实做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各项工作。这是今年统计工作的重中之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精心做好组建普查机构、落实普查经费、选拔和培训普查人员、实施单位清查、开展普查宣传等工作。要坚持依法普查,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同时,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后续工作。
二是积极推进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和制度方法改革。完善国家调查队管理体制改革,抓紧完成市县调查队组建,全面提升各级调查队调查能力,确保国家统计数据及时上报,加强局队信息共享。深化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完善农业生产和农村统计调查制度,全面实现大中型工业企业以联网直报取代纸质报表,认真做好新开工项目统计和检查,充实社会统计指标,完善环境综合统计,加快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的研究,积极探索企业数据采集“一套表”模式。
三是认真实施重要常规统计调查。全面落实能源统计制度,做好对全国及各地区节能进展情况、地区单位GDP能耗数据质量和重点耗能企业节能降耗情况的监测。强化国民经济核算,切实加强服务业统计,积极创建和完善与民生密切相关的专业统计。
四是加快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认真组织实施国家统计信息系统网络扩建工程和涉密网建设工程,扩大联网直报范围,推进统计数据采集统一软件平台建设,力争5月1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前将国家统计数据库公开投入使用。
五是加强统计法制建设和巡查工作。积极配合有关机构做好《统计法》的修改工作。以纪念《统计法》颁布25周年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法制宣传活动。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完善统计巡查办法,更加有效地开展统计巡查工作。
六是加强部门统计工作。努力提高部门统计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大对部门统计工作的服务和管理力度。
七是努力提高统计服务水平。继续做好为党政机关提供统计资料的工作,加强对经济社会运行情况的监测和分析。组织编写《改革开放30年》,全面总结和反映改革开放的伟大成就。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为社会公众服务。
二、2007年全省统计工作简要回顾
2007年,全省统计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国家统计局的直接指导下,根据全国统计工作会议的部署和省政府专题会议精神,重在运作,狠抓落实,实现了统计新发展,开创了统计新局面,统计事业稳步推进,局队各项统计工作圆满完成。
一是狠抓重点,各项统计工作扎实推进。圆满完成了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现场登记、数据处理等工作,较好地反映了福建“三农”情况。能源统计工作得到加强,省局设立了能源监测统计办公室,各设区市能源统计机构也在加快筹建与申请中,制定并实施福建省能源统计报表制度。制定了服务业统计制度,推动了服务业统计工作。GDP核算工作不断深化,部门数据质量进一步提高,规模以上工业、限额以上贸易餐饮业、投资项目应统尽统力度加大,建筑业增加值核算指标体系继续完善,规模以下工业、限额以下贸易餐饮业抽样调查、相关的价格指数都较好地反映了我省的客观实际。年快报和年报工作抓早抓实。
二是狠抓基础,统计源头数据质量显著提高。推行乡镇首席统计员制度,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基层统计工作的意见》,至去年11月底,全省69个县(市、区)所有乡镇全部配备了首席统计员,48个县(市、区)所有乡镇落实了首席统计员岗位补贴,57个县(市、区)所有乡镇全部配备了统计专用计算机,31个县(市、区)落实了所有村级统计员岗位补贴,基层统计力量薄弱问题有所改善,这种以新的机制来推动农村基层基础工作的做法得到国家统计局的充分肯定。企业统计基础规范化工作力度加大,初步拟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统计工作的通知》,对新纳入规模以上统计的工业企业实行申报审批制度,规范企业统计台帐,加强企业专职统计人员的配备。提高了城乡住户调查户补贴水平,进一步调动了城乡住户调查户的工作积极性。全省84个县(市、区)中有79个成立了普查中心,县级统计工作条件有所改善。出台了《福建省省直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制定了贯彻措施,建立了部门统计网络服务平台,部门统计工作继续加强。名录库维护更新力度加大,建立了福建省基本单位名录库更新维护统计制度,改半年更新为季度更新,并实现基本单位名录库与专业字典库的衔接统一。
三是狠抓改革,统计工作组织保障力度加大。局队共同努力,规范组建了9个设区市和24个县级国家调查队,按照“三定”方案,完成了内设机构调整,实现了调查队体制改革平稳过渡。在市、县(区)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和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的协作配合下,确立了调查队管理体制改革的福建模式。在新的管理体制下,进一步改进了抽样方法与样本布局,提高了我省主要抽样调查数据的质量。
四是狠抓法制,依法统计取得新进展。加大统计违法行为处罚力度,重点查处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能源、工业和投资统计中的违法行为,全年共检查统计调查单位8300多个,立案查处900多起,罚款155万元。加大对统计违法曝光力度,两次向新闻媒体通报32起统计违法案件。建立健全国家调查队系统执法机构,持证率达到80%,为全员执法工作打下基础。统计巡查工作持续深入,统计监督检查、数据质量检查工作扎实开展,统计数据质量责任追究力度加大,统计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
五是狠抓信息化建设,统计工作手段不断改善。开发了数据库查询、统计月报生成、领导决策快速反应、宏观经济预警、政府绩效评估、地理信息等系统,省级数据库的统计指标体系及应用开发进一步完善。加强网络安全建设,完成了网络隔离卡安全系统的工程建设,全省统计系统虚拟专网(VPN)建成并投入使用,实现了统计网络向县级统计部门的延伸。
六是狠抓服务,统计履职能力与效果持续增强。局队为党政领导提供了大量的统计分析、科研课题、重要信息,多篇统计分析报告获省级以上领导批示,连续多年保持全省党委、政务系统信息工作标兵或先进单位行列。在政务网上建成并开通了福建省分布式统计信息基础数据库平台,为全省党政机关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继续配合有关部门对设区市和省政府41家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开展绩效考评工作;开展社会治安调查工作。持续多年为省“两会”代表和委员提供统计咨询服务,开展“聚焦两会、关注民生”等系列专题调查。利用新闻媒体发布统计信息,定期公布全省宏观统计数据。开展了农民工情况和首次全国企业自主创新调查。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准备工作和海洋经济核算工作。开展了福建经济持续向上的基础条件、福建经济先行先试、福建经济新增长域等专题研究,成效明显,多篇文章在全国和年度省级优秀课题、论文评选中获奖。组织召开了全省第十一次统计科学讨论会,组团参加第56届国际统计大会。先后编辑出版了统计年鉴、统计摘要、专业统计年鉴、白皮书、商标大全等书刊,得到有关领导、代表、委员和部门的肯定。《福建统计年鉴》连续6年获全国评比一等奖。建立了海西板块统计制度,举办了首届海峡西岸统计联席会议,积极与国家统计局沟通从统计层面支持海西建设相关事宜。
七是狠抓宣传,统计工作得到更广泛的社会支持。全省县以上党校和行政学校举办了一次或一次以上的统计法讲座,各级统计部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统计法》、《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统计制度和统计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统计新闻通报会和发布制度继续完善,与新闻媒体合作,解读社会公众关心与关注的话题,播发统计数字新闻,统计宣传服务社会公众的能力持续增强。社会各界更加理解、重视、支持和配合统计工作,统计的作用进一步发挥,影响力进一步增强,地位进一步提高。
八是狠抓机关建设,统计系统的合力进一步聚集。认真学习十七大精神,抓好政治理论学习,学习型机关建设扎实推进;继续举办各类学习培训班,提高统计队伍综合素质的“5+1”工程建设扎实推进;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持续深入,全省统计系统机关党的建设“三级联创”工作全面展开,新一轮的争创机关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工作扎实推进;机关作风建设不断深化,全省统计系统未发生违法违规违纪案件,反腐倡廉工作扎实推进;把提高数据质量作为政风行风建设的核心,把依法统计作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点,把统计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政建设作为政风行风建设的载体,统计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扎实推进;局队和谐、队伍和谐、统计和谐建设扎实推进,为统计创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为福建统计赢得了良好的声誉。
总之,一年来,全省统计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协作支持和全省统计系统广大统计工作者的团结一致、无私奉献、辛勤工作下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在此,我代表省统计局和调查总队向奋战在全省各条战线上的统计工作者、向关心和支持福建统计事业的各级、各有关部门的领导与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三、统计工作面临的形势与挑战
2008年是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各项任务的第一年,随着科学发展观的深入贯彻,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对统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统计部门的责任越来越大,任务越来越重,统计影响越来越强,统计面临着难得的机遇和新的挑战:
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为统计工作带来新动力。中央领导、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都对统计工作做出了重要指示;省委、省政府也非常重视关心统计工作,多次对统计工作做出指示。省委书记下基层调研都有带上统计部门,省政府重大经济决策制定、重大报告起草都有统计部门参与;各级党委、政府对统计工作的关心和重视程度越来越高,统计部门的地位在提升,影响在扩大。这一方面为顺利开展统计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另一方面也带来了新压力,我们要化压力为动力,主动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以适应党政领导的要求,满足形势与社会的需求。
加快海西建设对统计工作提出新要求。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发展,省委、省政府作出的努力建设科学发展的先行区、两岸人民交流合作的先行区,着力民生,着力民心,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等一系列重大发展战略和工作部署,都对统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但统计工作还有很多不足与不适应的地方,如统计制度方法还不能很好地满足需求,统计管理体制不够顺畅,统计调查抗干扰能力较弱,统计信息化建设滞后,基层统计保障能力与工作任务严重不匹配、统计数据质量与统计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等。面对这些问题,一方面要看到这是发展中的问题,要坚定信心,抓好统计改革与发展加以解决;另一方面要面对现实、求真务实、脚踏实地,以开拓进取、锲而不舍的精神去破解,以推动统计事业的发展。要增强“四个能力”,进一步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适应性,积极呼应、主动融入。统计数据要客观、准确、全面地反映全省经济社会的发展状况和变化趋势,反映党和政府各项举措落实的情况和取得的实效,为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统计支持。
统计改革和发展赋予统计工作新任务。最近国务院要求统计部门实施对单位GDP能耗的监测职责,中央组织部要求统计部门提供对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实绩分析所需的统计数据和评价意见,省政府要求统计部门配合有关部门搞好下级政府及各级部门的绩效评估、社会治安调查、创建文明行业测评等工作。这些重要职责事关国计民生,事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为此,全省统计系统干部职工要牢固树立忧患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抓住机遇,按照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以省情为基础,以需求为导向,以创新为动力,以法制为保障,以科技为支撑,以国际经验为借鉴,针对统计改革和发展赋予的新任务,积极开展统计创新,持续提高全省统计工作水平,大力推进我省统计事业的发展。
四、2008年全省统计工作安排
2008年是继续狠抓统计数据质量工程建设的重要一年,全省统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省第八次党代会和省委八届三次全会部署,根据全国统计工作会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围绕统计改革与发展,紧紧抓住统计数据质量这一中心,突出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为重中之重,狠抓能源和服务业统计两大重点,从深化改革、夯实基础、加强保障、优化服务方面着力,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权威性,为全面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统计保障。
(一)竭尽全力抓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今年统计工作的重中之重。这次普查除了要求抓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普查,还要搞好能源消费和水资源消费普查,任务异常艰巨。经济普查是政府行为,是各部门协同努力才能完成的任务。当前,各地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精神,尽快建立市、县、乡三级普查领导机构;要抽调相关部门业务骨干,组建普查工作机构,落实好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并集中办公;要充分考虑与第一次经济普查相比,这次普查任务增加、工作量增加、成本增加、普查员和指导员补贴经费增加等各方面因素,尽快落实足够的普查经费,确保经济普查的顺利进行。各级宣传及媒体等部门要与统计部门一道,积极参与并采取各种形式开展普查宣传活动,使各阶层了解普查的目的意义、对象和范围,明确各自的责任及义务,营造一个全社会共同参与普查的良好环境。各级统计机构要以高度的责任感、严谨的科学态度和一丝不苟的求实精神,做好各项工作。要精心组织、抓好国家与省的普查试点和业务培训工作,做好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选调与培训工作;要认真开展清查摸底工作,主动与工商、质检、税务、编办、民政部门核实,确保普查对象遗漏数量控制在最小范围,为正式普查登记打下坚实基础;要逐级签订责任状,明确责任,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依法普查,制定全过程质量控制措施,采取有效办法,做过细的工作,既要注意经济总量,更要注意利润、税金、工资、折旧等要素指标,坚决杜绝虚报、编造普查数据行为,坚决反对瞒报、漏报、少报、拒报,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调查队是全省统计工作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按职能分工积极参与到普查各项工作之中,协同完成经济普查任务。今年省局将把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列入设区市统计工作综合考评内容。
要切实搞好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后续工作。严格按照国务院农普办的统一安排,开展农业普查数据评估,做好农普公报。认真总结农普工作的经验教训,做好评比表彰工作。加大资料开发应用力度,发挥普查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建立农业普查数据库,搞好农业普查数据与农业年报数据衔接。编印农业普查资料,做好资料归档。
要加大投入产出调查工作力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行全国投入产出调查的通知》,按照国家统计局要求,做好投入产出调查及编表工作。要积极筹措足够的调查经费,扎实做好培训工作,确保调查单位培训面达到百分之百。要认真做好检查指导工作,组织专人深入调查单位,及时了解并掌握调查单位的变化情况,帮助协调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要认真组织填报,切实提高调查数据质量,并研究、开发其难得的丰富资料,以满足社会的要求。
此外,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国污染源普查和文物普查等工作。
(二)深化统计制度方法改革
要进一步深化统计制度方法改革。认真组织实施工业成本费用调查,实现大中型与部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联网直报取代纸质报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新开工项目统计和检查。充实社会统计指标,积极组织实施时间利用调查和城镇私营单位工资调查。建立和完善技术创新统计、环境综合统计制度,开展环保支出测算研究。建立全省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制度,开展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编制工作。按照国家统计局《地方统计报表清理工作方案》开展清理工作,研究探索网上直报企业数据采集“一套表”的模式。认真组织开展行政区划代码与城乡属性代码的编制与修订工作,为年报和第二次经济普查服务。
要加强统计设计管理建设。完善系统内统计调查项目的管理制度,做好新增统计调查项目向国家统计局的申报工作。加强市、县统计调查项目管理。继续做好部门统计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工作,对部门贯彻落实《福建省省直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情况进行检查。发挥政府综合统计对部门统计的管理与指导作用,推动部门统计工作。各部门要充实统计力量,加强业务培训与统计管理,进一步提升部门统计工作水平。
(三)认真抓好几项重点常规工作
一是加大能源统计工作力度。全面实施与抓好国务院提出的能源统计指标体系、监测体系与考核体系。根据国务院要求,省政府近期将下发《福建省单位GDP能耗统计指标体系、监测体系与考核体系实施方案》,对各设区市政府和重点企业的节能降耗工作进行全面考核。要实施能源统计制度,做好新增的能源统计月度、季度和年度报表;各地要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范能耗核算和数据评估办法,提高能耗数据质量;重点组织实施好能源产品生产、流通和消费调查;今年开始在设区市统计工作综合考评中增加能源统计内容。要建立部门间分工协作的能源统计工作机制,各部门要积极参与配合统计部门,建立覆盖全社会的能源统计制度、定时交流制度和质量评估制度;加强能源统计专题分析工作,按时发布GDP能耗公报。此外,要主动参与能耗考核和减排考核工作;加强能源统计力量,重点是市、县两级能源统计机构的设立和人员的配备。
二是全面加强国民经济核算和专业统计工作。深入研究重点专业内在的数据关联,狠抓总量和要素统计,做到应统尽统,着力提高GDP数据与专业统计数据的匹配性。规范设区市GDP联审办法,加强对设区市GDP的变动趋势合理性的审核力度。围绕国民经济核算需要,改进和完善专业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所需的统计调查项目和报表制度。强化农业、工业、投资、贸易等专业与各类物价指数的统计调查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局新的粮食和畜牧业监测调查方案,加强人口就业、社会科技等统计工作,切实做好数据质量的评估,确保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科学、规范和准确。
三是扎实推进服务业统计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全省服务业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完善服务业统计制度。改进并认真组织实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统计,完善12个服务业行业抽样调查制度,提高调查质量。认真执行服务业的联系会议制度,交通、邮电、电讯、文化、教育、卫生、新闻出版、财政、金融、税务等主要部门要高度重视部门服务业统计工作,增强组织、协调、指导与培训,规范部门服务业制度方法,建立服务业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更新制度。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提高部门服务业数据的准确性、全面性和及时性,并加强服务业统计信息的交流与共享。
四是积极创建和完善与民生密切相关的专业统计。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着力民生、着力民心,按照全国统计工作会议要求做好民生统计工作,完善居民个人收入统计监测体系,健全价格监测、预警和应急机制,密切关注重要商品价格变动及其影响,完善人口变动抽样调查体系,搞好农民工统计,健全劳动力调查制度,加强环境综合统计,做好公众对环境评价的统计工作。研究改进城市房屋价格指数计算方法,加强对民生统计体系的研究与分析,为领导决策与社会各界服务。
(四)扎实推进统计基础建设
一要进一步加强县级统计力量。国家调查队体制改革后,局队要加强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力度,确保完成各项统计任务。同时,要以加强能源统计、服务业统计和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为契机,争取增加相应内设机构与统计力量上的支持力度。要认真实施国家出台的县级统计机构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及其考核评价办法,开展标准化建设。完善调查队统计基础规范及其考核评价体系。省市局队要加大对县级统计局、调查队的帮扶力度。
二要进一步加强农村统计基础。深入推动《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基层统计工作的意见》(闽政办〔2007〕113号)精神的贯彻落实,继续推行首席统计员制度。修订考评办法,将各地首席统计员制度建立情况纳入农村专业考评。争取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乡镇网络直报试点。
三要推动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将要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统计工作的通知》,加强企业统计机构、统计队伍、统计信息化、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统计资料管理等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推广统计代理制,推动企业搞好统计工作。
(五)加强统计法制建设和巡查工作
一要积极推进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依法行使统计行政职权,进一步明确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建立健全统计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理统计行政处罚案件的质量和水平。研究制定规范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有关制度,力求公正公平、合法合理。继续实施《福建省政府统计系统数据质量事故责任追究暂行规定》。
二要扎实开展统计“五五”普法工作。制定年度普法计划。结合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开展以《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为主要内容的统计法制宣传活动,突出抓好领导干部的宣传教育。继续落实把统计法纳入党校教学内容的规定,提高教学质量,力求实际效果。抓好统计系统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统计能力。结合《统计法》颁布25周年纪念活动,尽早谋划和开展“12.4”、“12.8”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三要开展统计执法与监督检查。继续开展对设区市统计工作的巡查和对县乡统计的监督检查工作。积极推广由政府发文的统计监督检查与统计执法预告制。整合局队与专业执法资源,由专业部门牵头,法制部门配合,重点查处经济普查、能源、工业、施工企业、投资、房地产业、服务业、商业、劳动工资等统计的违法行为,在市、县(区)自查的基础上,省局、总队将组织抽查。各设区市局队要带头办案,重点查处干扰统计工作、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行为;要加强对统计执法薄弱县(区)的督促和指导,提高执法能力与执法水平。要加大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和曝光力度,扩大统计执法的影响范围。
(六)扎实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
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工作。根据全国统计信息化工作会议部署,大力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坚持数据库、软件平台、联网直报三项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推进。我省统计信息化建设要坚持与国家信息化建设相衔接的原则,坚持不仅要重建设,也要重管理、重开发、重应用、重共享,更要重安全监控工作。今年重点启动网上直报系统建设。大力推进统计数据采集统一软件平台建设;抓好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系统建设;完善数据库共享平台的开发与利用;推进设区市统计基础数据库建设;扩大并完成调查队系统VPN专网的建设与应用,开展省市视频系统建设;开展省级同城异地灾备系统建设试点工作;做好国家统计信息系统网络扩建工程的配套工作。
加强网站信息工作的制度建设。完善报送渠道,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对信息发布各环节的把关,保证信息发布及时、安全,提高网站信息质量和技术水平,着力加强县级统计网络建设,完善市县网站建设评比工作,推动全省统计系统网站建设,提高对外服务质量。结合省政府加强“中国福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的要求,充实和完善网站的互动功能,提高统计信息的共享水平,建设统计网上办事系统,把网站真正办成对外服务的窗口。
(七)加强统计服务工作
一要提高经济形势分析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创新经济形势分析的组织模式,提高月度简明资料和季度统计分析报告分析质量,加强对经济运行规律的研究与把握,加强对经济热点、重点、难点问题的调研和统计监测;提高经济形势分析报告的精品意识,在创新方法、突出重点上下工夫,强化精品意识,开拓调研领域,集中力量开展联合攻关,多出精品报告。
二要加强专题分析研究与专项调查工作。根据党委、政府工作的重点和要求,研究并攻关一批具有前瞻性、针对性的新课题。探讨、研究重点调研分析的指导性计划与自主申请相结合的办法。加强调研,提高对总体经济形势和热点难点问题的判断把握与原因剖析的能力,提出有决策参考价值的对策建议,切实提高专题研究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继续配合做好政府绩效评估、经济动员潜力调查、高新技术产业调查、文化产业调查、海洋经济核算调查、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评价等工作。
三要加强统计信息和宣传工作。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完善统计服务宣传体系,扩大统计影响。加强全省统计通讯队伍建设,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多形式开展统计宣传活动。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加大统计先进典型、经验做法、重点统计新闻事件的宣传力度。要加强两办信息报送工作,开发信息源,突破报送信息的量和质。按照高质量、高标准的要求,继续做好每年一本的统计白皮书的编撰与出版工作,形成精品,增强影响力。今年是改革开放三十年,省局将与省委宣传部等相关部门联合编印《福建改革开放30年》(分行业与区域两册),充分发挥统计拥有丰富资料的优势,大力宣传改革开放以来福建经济与社会发展所取得的成就。
四要加强统计资料编印工作。加强对综合统计年鉴、专业统计年鉴、统计摘要等相关统计出版物的质量控制。推行基于基础数据库的统计年鉴智能编辑排版系统,提高统计出版物的质量和效率。继续指导市县统计年鉴编印工作,提高全省统计年鉴的规范化水平。加强对海峡西岸统计资料的编辑和开发,创新“两会”服务模式,加强和规范对外提供统计资料工作,提高统计资料的服务质量。
五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编制好统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建立统计部门依申请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统计资料制度,建设政府统计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专栏,做好统计信息的公开工作。
此外,要积极开展统计科研与学会工作,认真组织第九届统计科研成果评选等各项学术交流活动,办好《福建统计》学刊,促进统计研究成果的推介、转化及应用。要加强与周边省份联系,做好召开第二次海峡西岸统计联席会议工作。
五、不断强化队伍建设
2008年统计改革和发展任务繁重而艰巨,统计部门责任重大而光荣。为此,必须大力加强统计队伍建设,为顺利完成各项统计目标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
全省统计工作者要进一步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领会和把握党的十七大提出的重要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重大工作部署,进一步增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紧密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忧患意识,大力弘扬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坚定不移地推进统计改革和建设,积极推进体制创新和制度创新,加强统计能力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努力。
(二)加强统计文化建设
一要继续大力弘扬“实事求是、忠于统计,提高素质、优化服务,以人为本、和谐发展,争先创优、奋发向上”的福建统计精神与“求实、敬业、团结、奋进”的调查队队风。营造求真务实、无私奉献、朝气蓬勃、富有时代精神的统计文化氛围,以统计文化建设的成果支撑和推动统计事业的发展,进一步形成机关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风气,维护和促进统计的和谐。二要继续举办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将适时举办一年一度的全省统计系统文体活动比赛,组织开展爱国主义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教育活动。三要扩大统计文化宣传途径。通过一系列的统计文化建设,鼓舞统计人、凝聚统计人、教育统计人,使全省统计改革与发展有更强大的精神支撑。
(三)加强统计队伍建设
一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坚决维护统计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权威性,增强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执行能力,提高各级统计领导工作水平。二要深入推进统计队伍“5+1”工程建设,继续创新办法,坚持以自学为主,送出去、请进来,多形式、多渠道开展素质培训,提高统计干部综合素质。三要加强对基层、企事业单位统计人员的继续教育,认真做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争取实现全员持证上岗的目标。四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加强调查研究,努力提高决策的科学性;精简会议和文件,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五要加大政风行风建设力度,把政风行风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统计业务与政风行风建设一起抓,把行风建设做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优化统计服务的基础工作来抓,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政风行风建设中的表率作用。六要继续与有关部门协调,做好增设服务业统计机构和普查中心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后续工作,努力推进地方调查队与部分事业单位参公的工作。此外,要继续做好高级统计师职称考评试点和中、初级统计技术职称考试工作。做好四年一届的全国统计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
(四)加强局队和谐建设
我省局队始终保持良好关系,在全国树立了品牌。局队之间始终保持着共同促进福建统计事业发展、共同完成好各项统计任务这一共识。局队的全体干部职工都要发扬局队和谐的光荣传统,共同做好全省统计工作。在维护和发展局队和谐中,局队干部职工要发扬风格、体现素质、讲究责任、保持感情、依靠制度、表现完美,要把省局、总队和谐的作风延伸到市县局队。业务上要增强大局意识和主动配合意识,加强评估,协调集成,做到统计局、调查队和部门统计之间数据衔接、趋势一致,确保集成数据的客观准确。在统计数据质量方面,局队间对内要相互支持、共同提高,对外要相互补台、共同维护统计权威。在统计资料共享方面,要按国家统计局的要求,局队资料要互相提供,调查队数据出来后在报上级调查队同时,送同级统计局,可注明未经上级调查队确认;统计局也要及时向同级调查队提供建立和完善抽样框等所需的相关资料。统计信息是公共信息,在局队间要相互支持,提高共享水平。局队在各方面多换位思考,既讲原则,更讲风格,真心实意维护局队和谐,动真格来维护“统计一家人”的形象。
(五)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要认真抓好作风建设。要从制定计划、组织协调、制度保障、督促检查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把作风建设贯穿到机关党的思想、组织、制度建设等各个方面,落实到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的各个环节。要继续抓好机关党建与精神文明建设。要抓好正确的思想理论武装,抓好班子建设,发挥“两个作用”,促进业务发展与各项工作落实。抓特色,抓党的先进性长效机制,激发机关党建活力。要深入搞好机关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要按照省局和总队党组的要求与部署,围绕“六个一”统一目标要求,抓好分级争创,细化任务,完善机制,深入开展。要增强省、市两级机关带动促进作用,提高带动的实效性。市、县两级机关要主动呼应,联动共创,做到上级带下级、下级促上级,上下联动,共同推动与提高。各级局队都要力争实现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和省级精神文明单位创建目标。
(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为圆满完成各项统计工作任务提供保障。强化对党员干部的党性教育和先进性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认真贯彻省纪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监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围绕“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制定采取集体决策制度,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运行机制。突出人、财、物、数等重点领域与关键环节,逐步建立与反腐倡廉要求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体系。认真做好统计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不断加强统计系统政风行风建设。要坚持勤俭办统计,坚决制止奢侈浪费,提高统计经费使用效益。要加强监督检查,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钱,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深化,为统计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同志们!党的十七大指引我们踏上新的历史征程,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在新起点上进入全面推进的新阶段。我们要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统计局的指导下,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继续解放思想,推动科学发展,以昂扬的斗志和饱满的热情,团结协作,开拓创新,努力促进全省统计工作实现新发展,谱写统计工作新篇章,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海峡西岸经济区的美好未来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