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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统计局关于报送应急体系建设有关情况的函

2007-03-26

 闽统函〔200729 

省政府办公厅:

贵厅《关于编制“十一五”期间福建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闽政办〔200719号)收悉。现将我局应急体系建设的有关情况呈上。 

 

                                 

 

                     二○○七年三月二十六日

 

 

 

 

 

福建省统计局应急体系建设情况

 

为提高应对洪水、台风、空袭、地震、火灾等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干部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我局与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联合制定了《福建统计大楼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06425以闽统〔200659号文予以印发,该应急预案分总则、组织体系、运行机制、应急保障、附则五个部分18个方面。我局应急体系建设情况如下: 

一、提高认识

我局高度重视应对洪水、台风、空袭、地震、火灾等突发事件的预防,认为应以人为本,居安思危,高度重视大楼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把保障干部职工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以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保障局、总队干部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

二、成立机构

为了更好地指导福建统计大楼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成立了省局、总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作为福建统计大楼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领导大楼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应急工作组由省局、总队分管办公室的领导任组长、副组长;应急工作组成员由分管计算中心的副局长和副总队长、省局和总队办公室主任组成。应急工作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称应急管理办公室),作为其办事机构,贯彻落实应急工作组做出的有关决定事项,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应急处置等职责。局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任主任,总队办公室、局和总队计算中心的主要负责人任副主任;工作人员包括:局、总队办公室车辆与房产管理科,局、总队计算中心有关人员组成,联系人为局和总队办公室车辆与房产管理科科长。 

三、建立机制  

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突发事故等,建立了预警发布、先期处置、应急处置、灾后处置、信息发布等机制,并根据实际不断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建立预测预警系统,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提高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素质,每年有重点地对相关预案组织一次演练,并对应急演练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价。   

四、应急保障   

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工具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应急人力资源保障为以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下设的办事机构人员为主,局、总队全体干部职工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协同作战;大楼施工单位、大楼物业公司、119消防单位、120急救中心等是应急救援队伍的重要力量。应急物资保障为沙袋、抽水机、橡皮船等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确保1部专用固定电话24小时有人值守,并明确带班领导。 

  五、奖惩分明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福建统计大楼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主题词:统计  应急体系 

  福建省统计局办公室              2007年3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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